為深入推進建筑業“放管服”改革,10月29日,住建部官網發布《關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在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陜西省推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
實施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是住建部進一步深化建筑行業簡政放權改革的最新舉措,通過全面采用“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將有效提高建設資質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完善建筑市場監管體系。
此次試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是繼去年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試點之后,又在江西、河南、四川、陜西4省進行試點。時隔一年,住建部將試點地區擴大到了7個,這說明之前的試點取得了基本成功,接下來將加快試點經驗在全國的推廣。
《通知》所稱告知承諾審批,是指對提出資質行政審批申請的申請人,由行政審批機關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符合審批條件,行政審批機關根據申請人承諾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制度。
《通知》明確,自11月1日起,注冊地在江西、河南、四川、陜西4省的建筑企業,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具體內容如下:
1、網上申報。申請人可通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軟件或登錄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系統,按提示在網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完成《承諾書》簽名。由住建部受理辦公室受理審批,提出審批意見,并由住建部門戶網站進行公示,頒發資質證書。
2、業績全部實地核查。作出審批決定后的6個月內,由住建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及相關專家組成核查組,對涉及的企業業績全部實地核查,重點是對被審批人承諾的關于企業業績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檢查。
3、弄虛作假。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此次在江西、河南等四省實行資質告知承諾審批,其基本原則要求簡化審批流程、加強事后監管、完善誠信建設、提升服務效能。
行政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企業辦理資質審批事項所應滿足的審批條件,企業作出滿足審批條件的承諾,行政審批部門依據企業承諾直接辦理相關資質審批手續。并依托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強化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實現對承諾內容現場核查全覆蓋。
同時,實現服務標準化和智能化,強化企業誠信監督機制,對以虛構、造假等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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