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強度分別在2016年執行的節能設計標準的基礎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強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此次強制規范的實施對實現建筑業碳達峰碳中和有著重大指導意義和實際影響力。
從全壽命周期的碳排放量看,建筑運行階段占比約為70%~90%,建材生產占比約為10%~30%,建造占比約為1%,拆除占比約為1%;從單位時間看,建材生產碳排放強度最高。
“我國建筑業減碳絕非一招鮮就能解決,必須以全壽命周期的視野綜合施策,這牽涉到建筑的各個環節,包括綠色施工、圍護結構、提高設備效能、智慧運維、材料可循環利用等方面。
在源頭減量方面要形成以低碳目標為導向的設計方法,從強度、空間和時間三個維度來考慮能耗和碳排放,不要簡單地只考慮強度的降低;其次,要建立全新的低碳環境價值觀和系統設計新理念;再其次,在能源資產方面,要因地制宜考慮供暖熱水的電氣化和可再生化。
減少碳排放的核心是減排數據的可溯源性和公平公正,隨著數字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的完善,建筑數字化將成為建筑“雙碳”目標實現的重要推動力。
隨著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的實施,建筑業的綠色低碳發展路徑變得更為明晰。“開源節流”的全周期減碳,將實現建筑業“減碳”和“發展”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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